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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31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江油轻烃厂低压原料天然气压缩机组改造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2016-03-24

项目名称
江油轻烃厂低压原料天然气压缩机组改造工程验收安全评价
行业类别
4b
项目业主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北气矿江油轻烃厂
项目性质
改建
项目地址
四川省江油市石岭乡翠屏村
项目简介
江油轻烃厂一工段DTY500压缩机组从1995年8月投入运行,已运行19年,出现一级压缩缸本体气阀处裂纹、气缸拉缸,气阀密封面开裂、气阀密封不严、流道损伤、弹簧断裂、缸体泄漏等问题和隐患;且空冷器多处因渗漏堵管,换热面常堵,冷却效果不能满足轻烃回收装置要求。在不更新压缩机的工况下,DTY500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能消除;进口压力继续降低后,机组运行安全风险加大;压缩机增压能力不足,将无法满足40×104m3/d轻烃回收装置对原料气压力和流量的需求。
为了能解决轻烃回收装置低负荷甚至无法运行的问题、现有机组隐患问题,经请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同意,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江油轻烃厂决定对轻烃回收装置的原原料气压缩机组及其部分辅助设施(循环水泵、压缩机房及自控等)进行更换、改造。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辩识,改造工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压缩机内压力容器不构成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该工程压缩机出口管线构成压力管道重大危险源
评价
机构
及评
价项
目组
评价机构
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魏世宏
技术负责人
 陈美宝
过程控制负责人
包正清 
项目评价组长
 刘国勇
报告编制人
 冯皓
报告审核人
蔡治勇
项目安全评价师
刘国勇、冯皓、刘文娟、王梅、孟萌萌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刘国勇、冯皓、刘文娟、王梅
签订合同时间
 
报告提交时间
2016.01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刘国勇、冯皓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15.12.18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江油轻烃厂低压天然气压缩机组改造工程通过试生产运行表明,该工程安全设施设置合理可靠,设备运行状况良好,装置生产能力达到了设计的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工程具备安全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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